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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锡政办发[2011]5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9.5%,形成三、二、一产业格局。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结构、效益等情况,现就加强市(县)、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管理机制,结合自身服务业发展的特点,提出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筑牢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切实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配合职能部门,实现统计延伸

  对服务业发展中的软件和服务外包(含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云计算与信息服务、研发设计与科技服务、科技金融、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总部经济与商务服务、商贸流通(城市综合体)等重点领域,各地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将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向市(县)、区延伸,使市(县)、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对接GDP核算,提供数据支撑

  针对国家、省GDP核算方法的调整、评估办法的规范,各市(县)、区要从部门着眼,对涉及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数据的管理,规范统计范围和口径,做好部门统计数据联审工作,确保条线和统计部门数据报送的一致性。要加强监测研究,密切关注国家、省核算方法的变化,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并做好任务的细化分解落实工作。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评估指标责任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通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服务业增加值能全面反映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四、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

  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队伍不齐、力量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网络,强化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为实施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各级政府和编办、财政等部门要在机构、人员、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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