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月下旬,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高院)
四、宣传计划
(一)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1.4月20-26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2.4月25日,举办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高峰论坛。(省保知办)
3、4月26日,举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省知识产权局)
4.4月20-26日,开展大型现场咨询宣传会,举办广东省著名商标颁证大会。(省工商局)
5.4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第九届全省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省文化厅)
6.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4月10-11日,联合举办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授牌仪式暨师资培训班。(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8.5月中旬,举行“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广东巡回演讲活动。(省版权局)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
1.4月18日,召开公布广东省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新闻发布会。(省保知办)
2.4月19日,召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省新闻办、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
3.4月下旬,通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例。(省公安厅)
4.4月24日,公布广东省2006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省知识产权局)
5.4月下旬,召开广东省法院2006年审结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省高院)
(三)制作专题报道
1.制作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在广东卫视及珠江频道同期播出1个月;在《南方日报》刊登专版,《羊城晚报》和《广东科技报》刊登系列专栏。(省知识产权局)
2.与电视台配合制作法制宣传节目或与报纸媒体建立通讯报道机制,提供典型案件素材。(省高院)
3.开展“版权保护在广东”专题报道。(省版权局)
4.组织部分市工商局联合在《南方日报》等报刊上刊登200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告,并围绕“十一五”商标工作组织专题系列宣传。(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