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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按照我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2007年-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和《省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标准,制定做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方案,建立制度和办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3.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积极向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服务单位及个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停放和转移场所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做好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排查治理内容和措施的宣传发动工作,让每个农业机械所有人和农机从业人员认识到治理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主动参与到排查治理工作当中。

  4.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尤其是受冰雪灾害严重的地区,要结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审工作,做好春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检验,尤其对受灾损害的机库、维修、储油和其他农机设施,要进行专项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安全村的作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灾后复产工作,并全力保障投入到春耕的农机具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第二阶段(5月至9月):重点抓好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应急措施和跨区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1.组织检查拥有和使用农机作业的单位、个人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评分细则》内容和标准,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薄弱环节要及时排查解决和工作督导,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6月份,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组织以围绕“隐患治理年”为中心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辖区内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协会、农机安全村,联合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知识竞赛、发放资料、挂横幅、贴标语、手机信息等方法方式,通过大力开展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 7月份,开展全省农机安全大检查。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全面地分析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重点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检查活动,并建立台帐和组织专项整治。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安监和交通等政府部门,加强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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