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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8年1月20日前)。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二)清理政府信息阶段(2008年1月17日―2008年2月20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2月21日―2008年3月10日)。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完成编制指南和目录,向各相关单位分发应用软件,并对软件的安装及使用进行培训。

  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市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3月11日―2008年3月20日)。市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市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

  3.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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