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8年1月20日前)。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二)清理政府信息阶段(2008年1月17日―2008年2月20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2月21日―2008年3月10日)。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完成编制指南和目录,向各相关单位分发应用软件,并对软件的安装及使用进行培训。
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市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3月11日―2008年3月20日)。市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市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
3.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