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06年参加本专业考试已及格的科目,可以不再报考,只需补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报考。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日 期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5月26日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
5月27日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2:00-4:00
2、机考
中级专业代码在026-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考试方式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行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即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方能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2、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点提供并负责发放、回收。
四、考场设置
考点设在地级以上城市。考场、试室安排由考点确定后公布,并在《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
(二)各地务必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的考务工作计划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