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发[2006]2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安排,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6、27日举行。为确保我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办发〔2002〕71号)有关规定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卫考办发〔2003〕4号)执行。各地人事和卫生部门要密切协作,周密部署;要拟定考务工作计划;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认真实施考试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人事部第三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报名办法,即考生到所在的工作地或居住地考区(市)报名。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自2006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下载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006年12月1日后为各考点、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的时间。全省报名工作必须在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点确定。报考条件及其相关事项见附件1。
  2006年12月4日至12月8日,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受理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网上报名考生的确认,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