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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235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西安市五区县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发改字[2010]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生态移民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尊重民意的原则,移民搬迁与重点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结合。
  二、生态移民规模及安置方式。原则同意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临潼区5 个县(区)、11个乡(镇)、15个行政村的135户610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区涉及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临潼区5 个县(区)、15个乡(镇、街办)、17个行政村。采取集中和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343人,插花安置267人。
  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新建住房135户12807平方米;建设基本口粮田311.4亩,其中新建214.9亩,改建96.5亩;新建通村道路9.735公里,通讯供电工程12.5公里,饮水工程2处、供水管道6.4公里,文卫设施330平方米,排水管道780米,种植生态林0.6亩。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83.46万元,其中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资金安排305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678.46万元。
  五、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417号),尽快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建档立卡,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移民项目建设质量;统筹规划落实好搬迁群众基础设施和脱贫致富项目建设,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附件:1、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搬迁情况表;
  2、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
  3、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投资情况表。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表一
  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搬迁情况表

序号迁出地点
  (县、乡镇、村)
安置地点
  (县、乡镇、村)
搬迁人口安置方式
集中(人)插花(人)
 合计135610343267
周至县 331501455
1广济镇曹家滩村广济镇曹家滩村146565 
2竹峪乡潭家寨村竹峪乡潭家寨村25 5
3楼观镇周一村西坡楼观镇周一村178080 
户县 231102090
1涝峪管委会西河村涝峪管委会西河村13601050
2涝峪管委会沙窝村甘亭镇麦张寨10501040
蓝田县  401801728
1厚镇乡北峪村厚镇乡北峪村187575 
2三官庙乡韩岭村三官庙乡韩岭村209797 
3小寨乡南沟村小寨乡南沟村28 8
长安区 261106104
1滦镇街道办事处关石村滦镇街道办事处关石村1776 76
2滦镇街道办事处余家湾村滦镇街道办事处余家湾村828 28
3滦镇街道办事处碌碡坪村滦镇街道办事处碌碡坪村166 
临潼区 1360 60
1穆寨乡尖山村临潼印刷厂15 5
2穆寨乡石湾村穆寨乡石湾村15 5
3穆寨乡尖山村代王街道办事处代王村13 3
4穆寨乡尖山村马额街道办事处宁家村14 4
5小金乡小金村小金乡小金村522 22
6仁宗乡仁宗村仁宗乡仁宗村4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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