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此表适用于省有关单位及考核组对珠三角9市的测评,由省有关单位及考核组填写。
二、测评得分计算方法:(一)分项测评等级分值: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不含90分)、一般(60-80分,不含80分)、较差(0-60分,不含60分),对各测评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并给予具体量化分值。(二)总分=∑(分项测评分数×项目权重
附表三:
年度 (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
工作考核表(C)
填表单位(考核组): 考核组组长(签名):
考核项目
| 考核要点
| 考核意见
| 考核等级
| 考核分数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监测指标完成情况
| 负责监测落实的指标
完成情况
|
|
|
|
|
|
|
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和工作计划落实
情况
| 相关规划、配套政策
制定、实施情况
|
|
|
|
|
|
|
84项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情况
|
|
|
|
|
|
|
“四年大发展”十大工程
进展情况
|
|
|
|
|
|
|
其他主要任务
完成情况
|
|
|
|
|
|
|
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 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牵头或配合落实情况
|
|
|
|
|
|
|
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 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工作力量配备情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等
|
|
|
|
|
|
|
年 月 日
说明:一、此表适用于考核组对省有关单位的考核。没有考核指标监测落实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牵头任务、五个一体化规划实施任务的单位,不考核相应项目。
二、各考核等级分值: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不含90分)、一般(60-80分,不含80分)、较差(0-60分,不含60分),对各考核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并给予具体量化分值。
附表四:
年度 (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测评表(D)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
| 测评项目
及内容
| 重点工作任务
| 重大项目建设
| 工作方式方法
| 政策措施创新
| 协调沟通情况
|
“四年大发展”七项重点工作和十大工程推进落实情况;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部门重点工作方面所做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 84项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单位在推进牵头项目建设中采取的措施、项目进展情况等;配合单位的参与和配合情况、支持力度等
| 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中的工作作风、效率;审批审核的服务质量和意识;政策、工作措施创新情况等
| 在各自业务领域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过程中的体制机制、相关政策及工作措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程度
| 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珠江三角洲各市之间的沟通、协调、协作情况;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争取支持等情况
|
测评等级
| 优
秀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优
秀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优
秀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优
秀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优
秀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测评分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权重
| 30
| 20
| 20
| 20
| 10
|
得分
|
|
突出的工作亮点和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