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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说明:一、此表适用于省有关单位及考核组对珠三角9市的测评,由省有关单位及考核组填写。
  二、测评得分计算方法:(一)分项测评等级分值: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不含90分)、一般(60-80分,不含80分)、较差(0-60分,不含60分),对各测评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并给予具体量化分值。(二)总分=∑(分项测评分数×项目权重

  附表三:
  年度   (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
  工作考核表(C)

  填表单位(考核组):         考核组组长(签名):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考核意见

考核等级

考核分数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监测指标完成情况

负责监测落实的指标

完成情况

 

 

 

 

 

 

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和工作计划落实

情况

相关规划、配套政策

制定、实施情况

 

 

 

 

 

 

84项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情况

 

 

 

 

 

 

“四年大发展”十大工程

进展情况

 

 

 

 

 

 

其他主要任务

完成情况

 

 

 

 

 

 

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牵头或配合落实情况

 

 

 

 

 

 

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工作力量配备情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等

 

 

 

 

 

 


  年  月  日

  说明:一、此表适用于考核组对省有关单位的考核。没有考核指标监测落实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牵头任务、五个一体化规划实施任务的单位,不考核相应项目。
  二、各考核等级分值: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不含90分)、一般(60-80分,不含80分)、较差(0-60分,不含60分),对各考核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并给予具体量化分值。

  附表四:
  年度   (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测评表(D)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

测评项目

及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

重大项目建设

工作方式方法

政策措施创新

协调沟通情况

“四年大发展”七项重点工作和十大工程推进落实情况;推进五个一体化专项规划、部门重点工作方面所做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84项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单位在推进牵头项目建设中采取的措施、项目进展情况等;配合单位的参与和配合情况、支持力度等

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中的工作作风、效率;审批审核的服务质量和意识;政策、工作措施创新情况等

在各自业务领域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过程中的体制机制、相关政策及工作措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程度

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珠江三角洲各市之间的沟通、协调、协作情况;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争取支持等情况

测评等级

测评分数

 

 

 

 

 

 

 

 

 

 

 

 

 

 

 

 

 

 

 

 

项目权重

30

20

20

20

10

得分

 

突出的工作亮点和成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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