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一)进一步完善统筹领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按统一、高效、务实的原则,整合现有知识产权协调办事机构,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和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合二为一,设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协作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执行力。继续加快建立和完善区、县级市知识产权部门工作内设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法、管理人员编制,实现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二)建立和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抓好落实市政府设立专利奖的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对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和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扶持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创新基金或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开拓政府、企业、社会多形式、多渠道的投入和激励机制。
(三)深化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贯彻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先导,推进创建国家示范城市工作。在市统一领导规划下,实施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和品牌战略,有效推进年度创建项目分解工作。鼓励、指导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和科研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实施工作,不断增强我市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会同发改、科技、经贸等部门充实完善重大经济活动审核制度,对我市重大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立项、国有企业引进重大技术项目、向国外出口技术产品或者重大专利(专有)技术等实施法律状态和抗风险能力审查。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服务支撑。积极参与有关重大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等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性建议。
(五)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评价制度。认真做好组织、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的申请、登记、注册及其产业化情况的统计制度和报送制度。在此基础上适时出台《广州市知识产权指标管理评价体系》。将有关统计指标纳入财政投入绩效评估、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认定审核、各级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达标验收及技术产品评奖推荐的评价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在区、县级市部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中的数量和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