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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公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公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通知
(桂统字〔2010〕5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区直各部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7-12月经我局审批、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布。

  凡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属于统计违法行为。对此,被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依法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1.2009年7-12月审批的部门调查项目目录

  2.2009年7-12月已过有效期限的部门调查项目目录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2009年7-12月审批的部门调查项目目录

制发部门

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生效日期

有效期

截止时间

自治区

卫生厅

广西妇幼卫生报表

桂统审批函〔2009〕7号

2009年

9月30日

2011年

9月30日

自治区

农业厅

中药材产销情况统计

桂统审批函〔2009〕8号

2009年

11月4日

2011年

12月31日

自治区

林业厅

林业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09〕9号

2009年

12月18日

2011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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