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粤卫科函〔2010〕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科教处(科),省直、部属驻穗有关单位及有关高等院校,厅直有关单位:
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今年继续使用《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数据库》进行医学科技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卫生系统各单位填写《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表(2009年度)》。有关格式可在 http: // www.medste.gd. cn/-科研教育-医学统计中下载。
二、汇总及上报:各地级市卫生局及各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表(2009年度)》,将汇总结果录入《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数据库》(继续使用2007年下载的安装软件),导出汇总数据的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gdwst@medste.gd.cn。
三、上报时间:请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汇总的《广东省医学科技统计表(2009年度)》(可在“数据库-数据管理”栏目打印)一式一份报送卫生厅科教处,同时完成数据库电子版的邮件发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