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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的批复
(渝府〔2011〕19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1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学校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二、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重庆育爱行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市教委主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500人。

  三、你委要加强对学院的管理,督促学院举办方完善学校法人财产权属,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办学质量,尽快把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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