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0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2011年2月)
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总体部署,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优势,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出
1、鼓励知识产权申请。实施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对国内外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等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政策。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实行全额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实行定额资助。
2、扶持专利创造大户。对高校年授权发明专利超100件、企业和科研院所年授权发明专利超20件的专利拥有大户,给予发明专利维持费前3年的一定补助。重点培育专利申请大户,对年申请专利百件、50件和30件以上企业,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培育合格经认定的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推进工程,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
3、提升优势产业专利运用能力。以我市四大支柱产业、八大新兴产业和八大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支持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运用和产业化。每年实施100项重大专利产业化和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项目,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4、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构建“一心三核多点”城市科技创新空间格局,依托建设麒麟科技创新园、模范马路创新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开发园区,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突出主导产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品牌影响广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被授予国家专利技术产业基地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