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政发[2011]2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管理创新、提升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措施,着力落实与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尤其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金州新区管委会和市地税局、工商局等21个单位“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的透明度,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实现大连科学发展新跨越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