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沪杭“一体化”。2010年10月,沪杭高铁正式通车,为杭州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带来历史性机遇,也带来新的挑战。杭州作为沪杭、杭甬、杭湖宁三大综合运输通道和沪宁(沪)杭、沿杭州湾、杭湖宁、沿运河4条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城市,要增强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地区间产业合理转移,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沪杭交通、旅游、医保、教育、金融、信息、人才、物流、会展等一体化发展步伐,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基础设施体系,构筑沪杭40分钟生活圈、工作圈、经济圈。
(四)谋划好上海系列活动。为深入推进接轨上海工作,2011年我市将继续在上海举办大型系列推广活动,构筑沪杭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沪杭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
(五)扎实推进长三角专题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副主任方的作用,根据《长江三角洲城市合作(镇江)协议》确定的长三角城市合作专题,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实施部门,积极开展长三角地区城市合作,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推进合作交流。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健全机制、真抓实干、形成合力,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筹划组织和跟踪落实接轨合作的规划、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的实施;要加强与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城市的合作交流以及与安徽省有关城市的沟通衔接,推进长三角以及泛长三角区域的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充实考核内容,加大对区、县(市)以及市级各部门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着力加强长三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分工与布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完善长三角城市交流、沟通、协调机制,力求在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市场体系、市场秩序、市场信用、重大项目、市场主导合作机制、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等方面实现有效对接;注重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长三角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序开展会展、论坛、经贸洽谈等合作交流活动,构筑合作交流平台,不断增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活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