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杭州市2011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
合作与交流工作的意见
(市经合办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实施,现就我市2011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的精神,结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实施,坚持“提升、融合、率先、带动”的方针和“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的原则,突出“城市国际化”战略,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国际知名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和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深入贯彻国发〔2008〕30号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接轨大上海 融入长三角 打造增长极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0〕86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梳理长三角区域重点合作项目,明确目标任务,积极落实举措,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
(二)着力发展后世博经济。抢抓后世博时期新机遇,着力发扬世博会带来的城市文明成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加快接轨上海的步伐,提升杭州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