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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3、以“两基”工作为中心,模范履行工作职责,成绩显著。
  4、在“两基”工作进程中,迎难而上,勇于探索,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在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程序

  “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先进县(市)、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地区审核后上报自治区。

  五、相关要求

  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评选工作,认真撰写申报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程序、评审结果等)和评审表(表格内容必须打印,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公章,先进个人评审表须贴照片)。各县市、各单位应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Word),一并上报至地区“两基”办。

  联 系 人:杨 明  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2522495

  附件:

  1、自治区“两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分配表(地直单位)
  2、自治区“两基”先进工作单位评审表
  3、自治区“两基”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表1:
  自治区“两基”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名额分配表(地直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先进个人名额

备注

1

地区教育局

2

 

2

地区发改委

1

 

3

地区财政局

1

 

4

地区广电局

1

 

5

地区建设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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