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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各县、市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粮食生产形势,准确测算和留足农民口粮、种籽粮,动员农民积极交售余粮。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尽可能多的掌握粮源。要及早做好腾仓并库、检化验器具的审验校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创新收购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收购时效,做到农民随到随收,当天的粮食当天收完,不收过夜粮,为售粮农民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服务,积极开展放心满意粮站活动,让广大粮农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五、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维护好市场秩序

  市场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粮食、工商、发改、质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夏粮收购中压级压价,随意克扣和坑农害农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粮食市场的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保证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好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特别是人为破坏活动的发生。

  六、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分析,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市场粮油供应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粮食应急预案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研究粮食市场走向,建立健全对规模以上企业的购进、加工、销售、库存及价格变化情况的信息监测制度,切实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和及时性,确保粮油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质量良好。

  七、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粮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切实把粮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发改、财政、农业、粮食、农发、工商、质监、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圆满完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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