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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喀什地区上年地质灾害灾情
  2007年我区发生地质灾害3起:
  1、2007年5月30日晚10点左右喀什市天南路64号新陆公司家属院至塔里木路间发生地面塌陷,共形成四个塌陷坑,其中在塔里木路南北两侧形成两个塌陷坑,位于新陆公司家属院草坪内有两处塌陷。2007年5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家属院平房区又发生一次地面塌陷,造成一间平房被损毁。2007年5月30日- 5月3 1日发生的地面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6.0万元。规模不大,但影响范围广,受威胁人数176人。
  2、2007年6月7日喀什市第十一小学(亚瓦格路64号)学校操场发生地面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
  3、2007年8月28日塔什库尔干县库科西力克乡一村因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耕地、草场被毁,房屋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损失约68.2万元。
  二、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灾种分布范围
  根据喀什地区的地形特点,喀什地区地处昆仑山东侧,北、西、南三面为山地所环绕,地形陡峭,山势高耸,地形条件十分复杂,特点是山地多,占全地区总面积的50%以上,平原少,河流众多。山区灾害的发生多于平原区。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喀什地区有两大流域:喀什噶尔流域、叶尔羌流域。喀什噶尔流域包括克孜、盖孜、库山、依格孜牙、乌鲁阿瓦提等河;叶尔羌流域包括叶尔羌、提孜那甫、乌鲁克、柯克亚等河,在汛期到来时,由冰山融雪和暴雨、洪水诱发的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较为突出。首先,我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及人工振动等。我区地质灾害属易发区分布在汛期间的叶河上游、提孜那甫河、塔什库尔干河、克孜河等流域两岸形成的泥石流、水石流;其次,为发源于因人类工程活动,修路爆破,在公路两侧形成陡峭的边坡,山体基岩风化剥蚀强烈,造成国道沿线以及通往各山区乡镇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随着各县(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小面积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山体崩塌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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