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质量目标
交通、商贸、电信、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有一定数量的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有一批服务企业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积极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服务达标、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实现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和文明服务。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引导大企业、大集团使用先进的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技术。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与恢复;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
(五)其他质量目标
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环境质量、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四、职责划分
“质量兴喀”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喀”活动。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安全负总责,贯彻“质量兴喀”的各项措施,负责实施“质量兴市(县)”的日常工作。
1、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和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列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喀什地区各项经济社会建设规划中。
2.经贸部门要引导和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创名优,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
3.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依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使设备监理活动在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中得到顺利推进,促进设备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加快设备监理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设备监理单位获得国家资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