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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地委、行署,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通报有关单位。

7 应急保障工作

  7.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商业企业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稳定市场、保障商品供应的工作。要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心,密切协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应对敏捷,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2 加强监控商品管理
  地、县(市)两级要建立本地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地方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和进货渠道畅通,加强货源组织,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认真做好储备管理,调拨运输、供应等各项工作,重要生活必需品不实行零库存管理,严格保证储备量,保证调得动、用得上、不断档、不脱销。
  7.3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各有关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商业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价格纪律,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凡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和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合理定价,严禁囤积居奇和恶意炒作重要生活必需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要结合我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以节日食品市场、食品农贸市场和粮食制品、肉类制品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畜禽定点屠宰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切实做好肉类、蔬菜等主副食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农药残留的检测。各商业网点要把好进货和出货关,杜绝一切问题商品流入市场。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舆论宣传
  加强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报道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政府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形成政府、企业、人民群众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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