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17个委办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喀什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专项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卫事件的应对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
2.1.1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黄三平担任。副组长由行署副专员陈季担任。成员由地区经贸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粮食局、火车站、海关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开银担任。
2.1.2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审定应急工作《预案》;部署重点商品市场监测和监控,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确定市场应急工作等级,批准启动《预案》;指挥地区级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统一调配,协调区外应急商品征调,采取紧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社会秩序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和上报全区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落实;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密切关系,形成协调互动机制;指导帮助有关企业建立必要的商品储备制度,组织生活必需品的适量储备,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障、平抑物价和稳定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