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
2.1.1 组织机构
2.1.2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2.1.3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2.2 工作原则
2.2.1 协同作战,分工负责。
2.2.2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2.2.3 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3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界定和等级划分
3.1 市场异常波动的界定
3.2 市场异常波动等级划分
3.2.1 一级响应
3.2.2 二级响应
3.2.3 三级响应
4 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和监测
4.1 预警信息监测
4.2 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4.3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及确认
5 控制措施
5.1 信息引导
5.2 采购调控
5.3 区域调剂
5.4 动用储备
5.5 确保运输通道
5.6 定量或限量销售
6 应急结束
7 应急保障工作
7.1 加强组织领导
7.2 加强监控商品管理
7.3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舆论宣传
8.2 培训与演习
9 责任追究
10 附则
10.1 本预案由喀什地区经贸委负责解释。
10.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3 附件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