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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
  2.1.1 组织机构
  2.1.2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2.1.3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2.2 工作原则
  2.2.1 协同作战,分工负责。
  2.2.2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2.2.3 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3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界定和等级划分
  3.1 市场异常波动的界定
  3.2 市场异常波动等级划分
  3.2.1 一级响应
  3.2.2 二级响应
  3.2.3 三级响应
  4 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和监测
  4.1 预警信息监测
  4.2 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4.3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及确认
  5 控制措施
  5.1 信息引导
  5.2 采购调控
  5.3 区域调剂
  5.4 动用储备
  5.5 确保运输通道
  5.6 定量或限量销售
  6 应急结束
  7 应急保障工作
  7.1 加强组织领导
  7.2 加强监控商品管理
  7.3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舆论宣传
  8.2 培训与演习
  9 责任追究
  10 附则
  10.1 本预案由喀什地区经贸委负责解释。
  10.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3 附件

  喀什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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