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其中:污水处理率达到75%(氧化处理),垃圾无害处理率应达到75%(简单处理);
--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培训农村卫生厕所的专业施工队伍,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以上,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以上。推进改水改厕后的使用、管理及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将农村改水受益率提高到90%;
--提高妇女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防止农村水源污染和农业化学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率;
--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民间环保组织,并在制定城市规划和对环境有影响的政策时充分考虑妇女的意见。
社会保障和服务
--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各县(市)建设老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的自我支配时间。
组织与实施
1、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06-10”纲要》的组织实施。喀什行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06-10”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实施。
2、实施《“06-10”纲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将《“06-10”纲要》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3、建立健全实施《“06-10”纲要》的工作机制。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向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06-10”纲要》的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06-10”纲要》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对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应用。
4、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实施《“06-10”纲要》所需经费。喀什地区根据《“06-10”纲要》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适当安排专项拨款。各级政府要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
5、《“06-10”纲要》由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1、对《“06-10”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加强地区的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做好实施《“06-10”纲要》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06-10”纲要》实施效果,并为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喀什地区妇女状况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地、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将《“06-10”纲要》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喀什地区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构、确保《“06-10”纲要》总目标的实施。
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行署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喀什地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道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06-10”纲要》的实施效果。喀什地区监测评估周期为年度监测评估,3年为阶段性监测评估,5年为终期监测评估。
4、建立《“06-10”纲要》监测评估机构。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妇女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妇女纲要》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地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06-10”纲要》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地区级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地妇女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领域或一定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妇女纲要》的检查评估工作。
各县(市)都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妇女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地《纲要》的实施情况。
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前言
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速猛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作为战略任务,必须从儿童早期着手,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儿童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儿童特殊的保护、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自从1995年以来,行署连续颁布了两次《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纲要》,既《95纲要》与《05纲要》。喀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基本实现了《05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使我区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有了历史性的进步。根据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监测统计结果显示:截止2005年底,婴儿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系统管理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女性成人识字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已达标,未达标或执行困难的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