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6-2010)》和《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6-2010)》和《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喀署发[2008]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6-2010年)》和《喀什地区儿童发展纲要(2006-2010年)》经地区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
(2006年一2010年)

  前言

  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喀什地区行署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05年)》(以下简称《“01-05”纲要》)颁布后,在喀什地委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01-0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各级党政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切实加强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01-05”纲要》的目标纳入喀什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妇女培训与就业相结合,通过培训、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妇女就业问题,单位从业人员中妇女人数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降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有所提高,女干部配备率与2000年相比有了明显的增加,妇女受教育比率有所提高,女性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妇女健康状况有所提高,妇女发展的环境不断改善,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建设的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妇女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妇女发展的整体素质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男女平等意识淡薄,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妇女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起点低,发展缓慢,特别是孕产妇保健水平和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严峻;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不少的女职工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比较突出;边远农牧区干旱缺水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地方病发病率较高,农牧区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比较差。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改善生存环境,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今后五年,是喀什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适应我区生产力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速度,实现妇女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喀什地区适时制定了旨在推进妇女发展进程的《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6-2010年)》(以下简称《“06-10”纲要》)。

  《“06-10”纲要》是按照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实现我区妇女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规划。

  《“06-10”纲要》从喀什地区的基本区情和妇女发展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成果和长期目标,确定了未来五年喀什地区妇女发展的总目标。

  《“06-10”纲要》借鉴了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的做法,以《“01-05”纲要》的实施为基础,根据喀什地区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六个优先发展领域,以妇女参与经济为基础,以妇女参政为关键,以妇女普遍接受教育为决定因素,以妇女的健康状况为基本指标,以法律保护为有效手段,以优化环境为重要因素。

  《“06-10”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强化政府职能,健全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国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更大进步和发展。

  总目标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及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的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尤其是残疾妇女)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妇女普遍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的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38%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城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中女性比例达38%以上。
  --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比例,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2、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
  --保障妇女公平参与经济决策,逐步缩小男女在经济领域参与决策的差异;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技术、土地、信息等方面的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农牧区妇女享有居住地的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土地补偿、股份分红等权利。
  3、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城镇从业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 %以上;
  --扩大农牧区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力
  --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严禁女职工从事禁忌作业的工种;
  --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落实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扩大扶持贫困妇女项目的覆盖面。
  6、保障妇女生育权利和生殖保健的权利,减少妇女病,提高妇女的身体健康。

  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