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督查的通报
(喀署办发[2008]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5号)和喀什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2号)要求,在地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截止3月31日,共检查社会单位933家,发现火灾隐患1319处,整改隐患956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68份,下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罚款22.1万元,“三停”单位94家,拘留1人,拆除违章建筑11处,拆除违章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工商、文化等部门暂停(吊销)证照25份,清除违章员工宿舍14处。
2008年3月25日至3月27日,行署督查组对泽普、莎车、巴楚、伽师等四县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督查组采用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指导等方法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严查彻改工作落实的方面: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文件要求,及时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县市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泽普县组成6个检查组,巴楚组成4个检查组,伽师组成4个检查组,开展了检查工作。莎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情况。
(三)县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泽普、莎车、巴楚、伽师等县领导能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工作,上报工作小结和简报。
(五)熟悉掌握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部位的第一手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行署《2006-2008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不到位。伽师县、泽普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程缓慢。
(二)市政消火栓等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数量不足。巴楚、伽师等县新建道路多,但市政消火栓建设少。
(三)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已投入使用。伽师县“佳盛商贸城”存在火灾隐患,未执行“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