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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方案》已经地委、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县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早筹划,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参会参展各项工作。

  二○○八年三月三日

  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
  洽谈会参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8年4月18日至22日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举行。随着我区与天津经济贸易往来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天津市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已经逐步成为我区对内对外开放的主要平台,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深化我区与天津市的合作,借助国家开发开放滨海新区的优势,充分依托“津洽会”平台,大力推介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深化招商引资,不断推进“打造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战略,大力发展喀什地区新型工业和外贸事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我区决定组成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津洽会。

  二、基本情况

  中国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津洽会)是得到国家商务部特别支持,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协办的大型投资贸易盛会,每年4月18日至22日在天津市举办,从1994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四届。

  本届津洽会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经贸交流、搭建开放平台、实现共赢发展”为主题,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扩大合作、联合发展”的办会主旨,进一步强化展示、交易、投资洽谈、智力引进四大功能,促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程度的对内对外开放,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产业链结与经贸合作,扩大招商引资,实现区域经济合作与共同发展的平台。

  三、组织机构

  我区实行统一组团,成立津洽会喀什地区交易团,由地区十二个县市,地区外经(招商)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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