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近年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直各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向行署上报政务信息,为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行署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许多县、市和单位与信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三多三少”现象突出,即:动态性信息多,综合性信息少;工作性信息多,调研性信息少;报喜类信息多,报忧类信息少。二是个别县、市和少数部门对上报信息工作重视不够,长期不报信息,特别是一些自治区直报点县、市信息采用数为零。三是信息质量不高,报“流水帐”、说空话,没有综合提炼。四是信息工作人员不稳定,未落实专职信息员等等。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切实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办公室落实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要配备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思想敏锐、写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较为稳定的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上报信息的效率和质量。行署办公室将信息反馈工作已纳入记分考核,从今年开始,地直各单位每月上报信息被采用数不得少于5条。行署办公室每月将对各县市、各单位上报采用信息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信息目标任务的(包括自治区直报点县市),年终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取消其县市直报点资格。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工作
(一)加强综合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进行广泛收集,深度挖掘,重点反映;要重视反映本地、本部门特色和总体工作情况;要把信息与调研结合起来,在提高、增厚、拓宽、挖深上做文章,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二)高度重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报送工作。凡是需要行署及时掌握、立即处理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整理上报。特别是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和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事件发生3小时内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各直报点县、市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时,必须做到同步报告行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