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长桥新南村12组1.4452公顷;
(二十七)长桥新南村13组0.8873公顷,其中耕地0.222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13.1219
| 27万元/公顷
| 2.5万元/人
|
坑塘水面
| 0.1303
| 36.72万元/公顷
| /
|
农田水利、农村道路
| 1.7321
| 45.9万元/公顷
| /
|
居民点、公路、工矿用地
| 28.3633
| 27万元/公顷
| /
|
未利用水域
| 3.3221
| 13.5万元/公顷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