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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严格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控制测绘资质审批数量
  近年来,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测绘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在不断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测绘市场监管增加了难度,部分单位采取租用、借用和挂靠等方式承担测绘项目,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一些单位在申请测绘资质时,租用、借用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弄虚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各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测绘资质管理政策,认真履行测绘资质受理、初审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关,严肃测绘资质审查纪律,严格控制测绘资质报批数量,坚决杜绝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三、完善测绘资质注册程序,为测绘单位提供便利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是测绘资质日常监管的一种重要方式。根据国家测绘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由于全省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刚结束,因此,2011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暂不进行。为给测绘单位提供便利条件,保持测绘资质管理政策上的相互衔接,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按照便捷、及时、适应的原则,对于符合年度注册条件的单位,根据单位申请加盖“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印章”。2011年省测绘局不再受理加盖注册印章事宜。
  四、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体制转轨、政治体制改革、社会阶层分化重构、社会发展阶段转变以及城乡文化变迁的重要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多数测绘单位都面临着人员流动周期短、机构重组、合并进程加快以及来自部门和行业保护、工程款拖欠严重、劳动用工纠纷等各方面的压力,需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因此,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测绘市场监督管理方式,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自觉为测绘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帮助测绘单位解决在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鼓励测绘单位合并、重组,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着力构建和谐测绘行业,更好地促进我省测绘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省测绘局将结合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的开展,组成工作组深入各有关市和测绘单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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