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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邮政设施规划体系。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实际要求,以编制本市“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抓紧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市、区县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邮政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网点设置和建筑规模应按照有关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执行。同时,市规划部门会同市邮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四)建设城乡一体化邮政设施体系。统筹建设城乡邮政网络,创新建设运行模式,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构建由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及邮政所、社区邮政服务点和村邮站构成的三级邮政设施体系,建立完善以邮政企业设施资源为主体,社区及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超市、便利店等其它社会资源为补充的分类设置、功能分级的服务体系,将邮政基础便民服务纳入城乡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五)加快邮政局(所)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用户用邮”的原则,加强邮政局(所)设施的建设、保护和征收还建工作。结合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城南行动计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快解决邮政局(所)配套及征收还建问题,其中要将重点局(所)作为民生工程限期解决。加强新城和城乡结合部等邮政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地区的邮政局(所)建设。征收邮政局(所)设施之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妥善落实安置规划方案。征收补偿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推进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工程。坚持新建住宅楼房信报箱由建设单位统一纳入楼房配套设施建设的原则,杜绝信报箱缺建问题发生。市邮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已建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补建方案,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实现住宅楼房信报箱配置标准和服务的均等统一。更新补建采取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筹资方式,利用老旧城区整治资金、房改房售房款结存资金和区县财政补助等,分层次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加强对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将信报箱更新维修纳入住宅专项维修的长效机制。
  (七)增强农村邮政服务能力。突出抓好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本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通邮”。本着“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共服务场地和人员,创新村邮站建设和运行模式。利用现有村邮站公共服务平台,增加农资经营等服务“三农”功能。将村邮员纳入区县公益性岗位,由各区县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本区县村邮员薪酬待遇,并予以资金保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利用邮政储蓄业务平台,拓展农村邮政网点金融服务功能,以整体增强邮政服务“三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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