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编报2010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通知
(陕国土资勘函〔2010〕90号)
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外省入陕地勘单位,厅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12月11-12日,国土资源部勘查司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了2010年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网络直报系统编报培训班。会议要求:2010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采取原来以省域为单位编报和直报系统编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省域编报
(一)凡在陕西省境内从事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环境地质和水文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的,省属地勘单位、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外省入陕地勘单位,必须按要求编报本单位《2010年度地质勘查成果信息通报》。
(二)厅机关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内容的填报。
(三)勘查单位将逐个项目分矿种填写基础表(见附表0),再按项目性质、矿种和矿产类型统计填报附表1-10,编写文字材料;为与直报系统有效衔接,表1所列工作项目按项目名称填报。为全面掌握省内地勘单位在省外承担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情况,凡在省外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及矿产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填报附表11-12,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省(区)报送成果资料。
(四)编写提纲及附表、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表,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栽。
二、直报系统编报
(一)可信任站点的添加
打开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添加本系统的网站地址确定。
(二)系统登陆
1、打开IE浏览器
2、输入系统IP地址:3、进入系统登陆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
用户名:单位编码或单位名称
密码(初始):
(三)注册拥护
首次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用户必填项注册。
1、填写用户真实名称(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件等重要联络信息内容,以便明确填报责任人以及催报功能的实现。
2、点击提交,系统自动验证信息完整无误,便可进入工作页面。
(四)填报
1、年度与报表类型的选择。系统完默认显示当前“年度”和所需要填写的“报表类型”,用户也可以通过“年度”和“报表类型”下拉框,选择需要查看“年度”和填报的“报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