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列入改造计划的道路,如需进行管线开挖原则上都要实行雨污分流,由市规划局审定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并要求在雨污管网规划确定的前提下,雨污管道一并按规划实施,人行道板采用吸水砖为主,个别路段如不采用吸水砖须经市规划局核准,路面要采用沥清摊铺,确保标准高、质量好。
⑤道路改造涉及到区管道路路灯问题,路灯设施的日常维护由区里负责,统一接入市路灯电源。路灯电费由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城区共同核定区管道路路灯数量、功率及亮灯时间,测算用电量及电费。以测算出的电费为基数,由区财政按80%作为每年的固定上缴数上交市财政。
⑥改造实施问题:一是地下部分:化粪池、下水道如需改造要全面疏通和改造,并列入道路改造范围;各区城建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二是路面部分:要实施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由区里负责实施;三是管线部分:管线下地问题要实事求是,对确实影响交通的管线,要实施管线下地,尤其是一些废旧立杆要进行拆除,实现道路畅通。
(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战役
1、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总目标,结合全市社区的具体情况,大力推进88个小区(院落)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居民小区(院落)净化、美化、亮化,建立准物业管理体制,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
2、工作内容:社区环境整治以居民小区(院落)为单位,以保洁、保安为重点,各区在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标准,集中整治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做到路面要硬化,排水要畅通,路沿石、道板要完好,单元防盗门要设置,楼道照明要安装,墙面要粉刷,屋顶杂物要清除,消防设施要添置,环卫设施要配齐,宣传(报刊)栏要规范,园林绿化要到位等。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魏小俊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
4、有关要求:
⑴资金分配。各社区综合整治经费达150万元以上并达到整治标准,市里按每社区60万元补助。
⑵工程招标:采用邀标方式
⑶建设时间:2011年7月底竣工
(三)景观亮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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