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0〕7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为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确保到2012年我省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加快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根据我省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数量多、基层财政负担重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三年内覆盖率达到70%以上;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44周岁的农民参保。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尚未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广州、佛山和江门市加快工作步伐,力争在2011年实现全覆盖目标。加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督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2012年实现全覆盖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到2012年,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45周岁以上农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引导、鼓励广大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具体年度目标是:2010年,全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以上农民达到213万人,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448万人,新农保覆盖率达到30%. 2011年,全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以上农民达到376万人,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749万人,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2012年,全省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1149万人,新农保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