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法治实践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对于提高劳动保障法制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方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各级劳动保障经办机构依法办事,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公共管理,依法维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任务的完成。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地解惑答疑服务。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
(三)加强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执法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同时将干部培训的重心下移,重点培训县乡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开展守法诚信企业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曾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规培训,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