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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汕头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发展目标
  --至2012年,达到示范应用的电动汽车 2464辆的规模,其中:新能源(LNG)公交车1613辆,新能源(LNG)城市出租车431辆。在中心城区设立4条纯电动公共汽车示范路线,纯电动运行示范车辆60辆;纯电动出租车200辆;南澳岛纯电动公交车20辆,纯电动旅游观光车120辆,纯电动自驾体验车20辆。建设满足上述示范应用车辆运行的充电站2个,电池更换站16个,LNG加气站15个。
   --到2015年,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电动轿车进入家庭;初步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电动汽车产业链,形成一定规模的电动汽车整车生产能力,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电动汽车实现成熟的市场应用,拥有1家以上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核心技术的国内电动汽车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和技术水平领先、产业链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集群。
  四、电动汽车产业培育发展的路径
  (一)以示范运营为手段,加快市场化进程
  在原有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的基础上,全面扩大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营的范围和数量,全面推进公交客车、经济型电动轿车、公务车等示范运行,实施财政资金对示范运行车辆的补助,进一步夯实示范运行的基础。联合供电、供气相关企业建设充电站和加气站,鼓励相关企业建设充电站和电池更换站,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电动汽车应用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开拓电动汽车的市场,使市场开发和技术成熟过程相吻合,以成熟产品带动市场开发,以成熟市场促进产品研发,加快市场化进程。
  (二)以关键零部件为核心,发挥技术优势
  加大力度扶持拥有电动汽车核心技术企业的发展,鼓励自主创新,培育知名品牌,打造电池、电池材料及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循环产业链,带动电动汽车整车研发和生产。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在汽车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氢能源汽车高压泵及电机、LNG储气箱及相关高性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和产品上形成突破。以纯电动汽车为方向,促进和引导整车生产商进入我市,以零促整,实现整车、电池及关键零部件全面发展。
  (三)建设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园区)
  在澄海区岭海工业区周边规划建设汕头市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园区用地规模3k㎡。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园区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引导本地企业和吸引国内外的优秀企业落户,重点引进电动公交车、电动专用车、电动轿车等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及关键零部件项目。鼓励国内外研究机构在基地设立研发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动汽车技术研发体系,大力培养电动汽车专业人才和熟练工人,建成国内电动汽车重要生产基地。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产业化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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