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落实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广告业对外开放与交流。扶持发展重点广告创意设计企业,积极发挥创意在广告产业中的核心作用。依托两年一届的“山东省广告节”及“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优秀广告作品展”,广泛开展“泰山杯”、“学院杯”和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充分利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在中国国际广告节和山东省广告节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的影视、音乐、动漫、平面等创意作品和为广告节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加强与国内外广告业的交流合作,把参与国内外广告市场竞争,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培育驰名商标、提升广告业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融入国内外广告产业链。鼓励广告企业走向国内外市场,实现跨国、跨区域经营。
(十二)提高监管效能,创造广告产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虚假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集中监测制、联合通报制、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制、信用监管制和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等项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加强广告发布前行政指导,发布中的动态监督,发布后的违法广告查处,积极采用建议、劝告、提示、警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加快广告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全省上下联动、标准统一的现代化信息监测系统;完善广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虚假违法广告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预防及处置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门的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积极调动社会各方监督力量,努力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营造有利于广告产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广告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协调制度,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新闻出版、科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省广告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解决广告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全省广告产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