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惠民生办实事30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0〕7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惠民生办实事30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珠海市惠民生办实事30项实施方案
今年是特区建立30周年,到2012年是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一阶段。为贯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我市将促发展、惠民生、强保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着力抓好30项惠民生项目,让全社会都能够共享特区发展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方案的原则
我市在确定惠民生项目时,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来解决,合理确定各项民生建设工程。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在千方百计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让全市人民都能切实地享受到特区发展的成果。
(二)近期为主、分年实施原则。2010至2012年是我市升温加速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应确保惠民生项目在2012年前能够建成。
(三)抓住重点、突出普惠原则。让大多数群众都能够受益,直接感受到特区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确保我市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四)整体规划、分级实施原则。市政府对全市的惠民生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各区、经济功能区积极实施,将各项民生项目落实到位。
(五)量入为出、拾遗补缺原则。各级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财力、承受能力的实际,综合考虑群众的需要,合理安排惠民生项目,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双丰收。
二、方案的内容
按照上述原则,围绕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群众文化设施等方面,建设以下30项惠民生项目:
(一)新建珠海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增加全日制学生的人数到1万人,总投资10亿元。
(二)兴建镇级公办幼儿园。全市兴建11个标准化中心镇幼儿园,改善基层学前教育,总投资1.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