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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佳城市公园、十佳城市滨河景观、十佳城市道路评选办法的通知


  2.各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申报“十佳城市公园、十佳城市滨河景观、十佳城市道路”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厅城市建设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初评出各类奖项20个候选名单,在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

  4.厅“十一五建设成就”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专家意见、群众投票和网上投票结果评选出各奖项前十名,并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省辖市按照(豫建〔2010〕201号)通知精神以及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并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达到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和参与。

  2.坚持标准,抓好落实。各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标准,把有影响的城市公园、城市滨河景观和城市道路推荐上来,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推荐评选项目有关材料报省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陶鼎鼎 王领

  联系电话:0371-68080857,69523679

  附件:1.河南省“十佳城市公园、十佳城市滨河景观、十佳城市道路”评选标准

  2.河南省“十佳城市公园、十佳城市滨河景观、十佳城市道路”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南省“十佳城市公园”评选标准

  一、规划建设
  1.公园有完整的规划设计图纸,审批手续齐全,并按规划进行建设和保护,公园规模、设置内容、分区布局适应公园功能需要。
  2.公园面积在7公顷以上,并且是省级绿化达标公园。
  3.园内主要景区、景点富有特色,合理利用原地形、地貌,深入挖掘利用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展现当地地域风貌,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4.种植设计符合园内各功能分区的要求,植物配置科学合理,植物种类丰富,景观优美,重视乡土植物和新优植物的应用。
  5.建筑、园路及其他设施的设计符合景观和使用功能要求。
  二、绿地养护管理
  1.有专业绿化养护管理队伍,制订有养护管理计划并落实。
  2.园内绿地管养精细,景观优美,各类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规范,造型美观;无枯枝败叶、缺株断垄;无明显杂草和黄土裸露;无明显病虫危害。
  3.植物标牌内容规范,设置有名称、种类、习性等简要的知识介绍。
  4.古树名木保护符合《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科学、有效保护和复壮措施,设立有效保护范围,标志牌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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