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数据;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调查制度,开展科技综合统计、《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资源、民政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制度,负责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和变动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
(四)综合统计处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审查、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与公开;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数据;整理、编印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举办全市统计新闻发布会及审查统计新闻稿件;组织实施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小康监测统计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专项统计资料咨询工作;收集、整理财政税收和金融统计资料;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房屋、环境保护、地质勘察及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跟踪统计和考核工作;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开展全市综合经济、资源环境和旅游增加值调查核算工作。
(六)农村经济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进行农业产值计算和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
四、人员编制
(一)人员编制
核定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其中:部门领导3名,办公室4名(含工勤人员2名),工业交通能源统计处、社会科技和商贸统计处各4名,综合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农村经济统计处各3名。
(二)领导职数
部门领导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办公室、工业交通能源统计处、社会科技和商贸统计处各2名,综合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农村经济统计处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