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
(马政〔2010〕82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菜篮子”工程,不断加强蔬菜基地和流通体系建设,健全三级蔬菜检测网络,蔬菜生产和供应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较好地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求。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长,对蔬菜产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蔬菜生产供应和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市民生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重点抓好蔬菜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蔬菜主要产品质量基本实现可追溯。“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稳定供应、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目标
--蔬菜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和大棚设施栽培面积不断扩大,蔬菜产量和品质得到提高。使我市城市人口人均保障性菜地达到并争取超过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
--上市蔬菜自给率逐年提高,蔬菜自检率要达到50%左右,其中叶菜类自给率要达到80%以上。
--市场供应充足,城市人均鲜菜消费量高于全省城市人均消费水平。
--建立健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农残合格率在97%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蔬菜产品生产能力。
1.认真编制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规划。根据我市“1255”城市发展战略和“6653”现代产业发展体系的要求,编制我市蔬菜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把新增菜地建设重点放在生产环境好、有一定种菜基础的雨山区、花山区、当涂县所属有关乡镇,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建设的原则,加快新菜地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当涂县政府、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