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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5.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重点支持有市场、有订单、有技术优势的中小企业发展;要积极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改进授权授信方式,探索灵活的抵(质)押方式和贷款担保形式,建立健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辅导和授信培育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信用等级高、还贷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金融部门要尝试开设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要确保各城市商业银行投放到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逐年增长,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要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要不低于上年。

  6.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加强上市辅导,促进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提前筹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即将推出的三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融资;积极推进融资租赁、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典当机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创投、风投、典当和融资租赁进行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中期票据、集合短期融资券和集合信托计划;搞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为中小企业产权、股权、债权交易搭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对外合作融资;不断创新合作方式,继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合作。

  7.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挥各种类型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认真落实我省关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对各种所有制担保机构要一视同仁,使其享受同等待遇。尽快制定河南省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力度。担保机构要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规范经营,确保市场化运作、合法化经营、规范化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担保机构设立或变更的审核工作,指导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制定和完善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办法等各项管理措施,做好对担保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化解工作。要强化担保机构行业自律,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科学决策、合规操作,提升行业形象,防范系统风险。

  8.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广力度。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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