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 建立由区县相关单位包联负责,以村组为基本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每一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应由相应负责任、熟悉情况、有组织能力的部门包联负责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
4.9.3 撤离迁安执行指挥要全面及时掌握水情和工情信息,包联负责人提前进入包联的村组,将撤离所需交通工具和物品准备到位,安排好撤离的人员编组和迁安的对口位置,并组织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迁安。
4.9.4 对转移的群众,由受灾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5 出现灾害性洪水后,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对撤离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在撤离区淹没洪水退落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传染性疾病。必要时,受灾区县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9.6 出现灾害性洪水后,事发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7 各级公安部门做好撤离区和迁安区的治安管理,派出必要警力或组织民兵小分队对村组进行治安巡逻,免除撤离人员后顾之忧。
4.9.8 各级民政部门启动灾区救助措施,做好撤离人员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吸纳社会各界募捐援助,稳定撤离迁安人员情绪。
4.10 防洪工程抢险
在防御灾害性洪水过程中,组织好防洪工程的抢险对减轻灾害损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以积极主动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各方资源,全力以赴做好防洪工程抢险工作。
4.10.1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切实抓好堤防、水库巡查工作,建立健全组织调度责任体系,保证巡堤、巡库查险工作全面到位。各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认真巡查险情,建立查险、报险、抢护各环节严密协调的管理体系,立足使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
4.10.2 在堤防、水库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立即开展应急抢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险情类别,出险时间、地点、位置及特征,尺寸、出险原因、险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抢护措施等。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派出负责人前往现场,调集防洪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抢险机具投入抢险,并及时将险情及抢护处理措施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10.3 当堤防、水库工程险情迅速发展,可能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抢险部队的联系接应、技术交底和后勤保障工作。
4.10.4 对水库可能发生大坝溃决的特大险情,应在可能条件下,提前在水库下游淹没区利用已有渠岸、河堤、公路等有利地形修筑临时防线,尽最大努力减小淹没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0.5 组织实施重要堤防、水库工程的抢险时,应成立现场防洪抢险指挥机构,负责抢险组织、抢险方案制定、抢险人力调配和物资调运,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 出现洪水灾害后,事发区县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 必要时可通过区县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防洪抢险保障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防汛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要充分利用市防汛预警监测系统和电台、有线电话、手机、传真、卫星电话等通讯工具,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洪抢险信息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洪抢险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2.1.1 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区县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2.1.2 市、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需要。
5.2.2 抢险队伍保障
5.2.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洪抢险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防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洪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5.2.2.2 防洪抢险队伍调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洪抢险队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洪抢险队伍,由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