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云南农业大学连接天桥、西校区大门及周边环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云南农业大学连接天桥、西校区大门及周边环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发改社会〔2008〕300号)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校区连接天桥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云南农业大学关于西校区校大门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校政发[2007]286、290号)及其图纸均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评审,随后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又召集省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该批单体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农业大学校区连接天桥及西校区校大门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请按照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及专家审查会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施工图设计。

  二、连接天桥及周边环境工程建筑面积2984.32平方米,核定项目投资概算控制在2005.44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740.11万元,其他费用151.81万元,预备费113.52万元。

  西校区校大门项目建筑面积88.12平方米,核定项目投资概算为17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39万元,其他费用16.85万元,预备费9.91万元。

  概算含变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及通风系统。

  三、由于备案批复同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在概算及建筑面积上均有一定程度的变动,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两个方案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动给予了认可,为此,根据评估报告,请你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规划等部门的要求和批复,统筹考虑两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内容,控制好综合造价,不得突破本次批复的范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