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菜篮子”产品加工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八)建设和改造一批“菜篮子”产品加工厂。
结合省人民政府农产品加工“513”工程建设,按照区域布局和生产规模,在集中产区配套建设、改扩建一批“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菜篮子”产品加工升级梯次企业。鼓励加工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开发新产品。用5年左右时间,达到生猪屠宰加工80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50万头,肉鸡屠宰加工2亿只,原奶加工转化120万吨,蔬菜及食用菌加工能力150万吨。
(九)建设和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围绕“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区域性骨干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全省主要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2009-2011年山西省农村流通体系发展建设规划》,推进“双三十”农产品市场工程建设,重点培育3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30个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改善产地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支持大中城市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发布、质量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升级改造。
(十)强化产销衔接。建立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
支持大中城市根据消费需求与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国和区域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支持各类名优“菜篮子”产品在各大城市举办推介促销活动。扶持农产品流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的“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建设“菜篮子”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 “菜篮子”产品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出口“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
(十一)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平台。
支持建立“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包括省级数据中心、市级监管机构、县级监管机构和农产品产销采集点四个层次的信息采集和预警体系。开发建设网上信息上报系统、综合监管系统、产品查询系统,形成集生产、监管、查询、预警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服务预警平台,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积极推进远程交易、集中配售等新兴交易及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