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滁政〔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皖政〔2010〕10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发挥外资在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招引力度
1. 明确奋斗目标。全市利用外资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20%,即2012年达到3亿美元,总量在全省的位次由2010年的14位上升到前10名;2015年达到5亿美元,总量在全省的位次力争跃升到前列。
2. 优化招商项目。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编制一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吸引外资直接投入。加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谋划,把利用国外优惠贷款作为筹集项目资金的重要渠道,积极扩大间接利用外资。“十二五”期间,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引进1个以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3. 扩大对外宣传。编制中英文宣传册,利用网络及境内外媒体宣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巩固与现有国外友好交流城市的商贸联系,加强产业对接,促进双方经贸往来。市外办要进一步梳理与我市产业关联度高的国外城市,加强交流与合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发展2个以上友好交流城市。依托在滁外资企业在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对接洽谈投资项目。
4. 组织重点招商。积极“走出去”,充分利用徽商大会、中部博览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等经贸活动平台,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积极与外商洽谈对接。组织赴上海、苏州、厦门、深圳、东莞等外商聚集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把台湾、香港、日本及欧美国家作为扩大利用外资重点区域,组织专业招商人员赴境外开展定向招商。大力“请进来”,发挥港澳台及华人华侨的积极作用,通过亲情、乡情、友情广泛联系,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市台办牵头尽快组建台商投资协会,充分发挥滁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及侨联的作用,促进以商招商。市商务局、外办、台办、招商局每年分别邀请一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外商来滁洽谈,深度对接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