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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泰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使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工作原则: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泰安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把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保证工作效果。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一)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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