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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歌咏比赛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歌咏比赛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河委办〔2007〕68号)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经市委同意,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歌咏比赛活动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

关于开展全市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
歌咏比赛活动的方案

  为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向全社会展示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树立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今年6月至8月,在全市广泛开展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歌咏比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在全社会展示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树立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需要;是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过这次活动,在基层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进一步凝聚工人阶级团结奋斗的力量,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市总工会主办,广东移动河源分公司承办。市成立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歌咏比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组宣部,负责整个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市直各线口牵头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参赛范围
  河源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含非公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四、活动安排
  6月底前将“劳动者之歌”歌曲光盘及歌册下发到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6月至7月,各县区总工会发动本辖区内的各级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唱“劳动者之歌”,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工会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唱“劳动者之歌”。有关比赛安排如下:
  (一)全市歌咏比赛以县区、市直线口为单位各选送一个合唱队,市直赞助单位组织一个合唱队,每个合唱队人数50--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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