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印发《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委发〔2008〕2号)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河源市委
2008年1月17日
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粤发〔2007〕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尤其是河源建市20周年的实践经验,清醒把握当前河源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目标,着力查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有待进一步解放的思想空间,着力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着力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思想保障;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为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考核依据;深化体制改革,为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提高领导能力,为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