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继续落实有关激励和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到2011年,全市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3家以上、省级10家以上、市级80家以上。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13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5%以上,直接带动农户每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依法加强和规范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使其真正带动农民致富。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要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带动农户、注重环保和加工增值等五条原则。从2008年起4年内,每年评选出“十强农业龙头企业”,对获得“十强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加工大户及其他组织和能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11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00家以上。从2008年起4年内,每年评选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获得“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打响具有河源特色的“万绿河源、绿色食品”农产品品牌。力争到2011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6个、有机食品10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10个。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继续实行奖励政策。对被国家部委或全国性协会授予“特产之乡”称号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体系与队伍建设,增加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推动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力争到2011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以及生猪、禽畜、水产品优良品种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种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为“三农”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实现“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应用入户”目标。
(八)大力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力争到2011年,建设1个市级配送中心、6个县级配送中心、150个镇级“农家店”、650个村级“农家店”。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土地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农村消费品综合配送中心等市场主体,力争到2011年,全市重点培育发展连锁经营龙头企业10家,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